各会员单位:
按照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0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3]48号)精神,现将我所200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04年1月1日(星期四)休市一天,1月2日(星期五)恢复交易。
二、春节:2004年1月19日(星期一)至1月28日(星期三)休市,1月29日(星期四)恢复交易。
三、“五一”:2004年5月1日(星期六)至5月7日(星期五)休市,5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
四、“十一”:2004年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休市,10月8日(星期五)恢复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各项工作并及时通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