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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出食用油之危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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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5-08

浸出食用油危害中国人的健康—又是外资惹的祸

  食用油被外资垄断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外资通过浸出油加工工艺(该工艺产油率高,故成本低),危害国人的健康。了解食用油的加工工艺后你就知道了,这不是无中生有,食用油加工分为物理压榨和化学浸出油两种加工方法,外资食用油企业基本上采用的是化学浸出法。
  先简单的介绍一下两种工艺:
  物理压榨工艺(本文用传统物理榨油举例,设备螺旋榨油机,原料菜籽)
  将菜籽加水破碎(加水的目的是防止炒焦) → 然后入锅炒熟(炒到115摄氏度)
  → 再入螺旋榨油机压榨 → 出毛油(半成品油)→ 将毛油沉淀
  → 进行毛油精炼(传统工艺是将毛油加热到130-140摄氏度后,每100Kg毛油兑水3-5 Kg进行提炼,脱磷脂、脱色、脱酸介) → 最后制成食用油
  传统物理压榨法整个榨油和炼油过程未使用任何化学剂,所以不存在化学残留。
  化学浸出油工艺
  先将菜籽压成碎薄片 → 用称为“六号抽提溶剂油”(俗称六号轻汽油)浸泡,使油脂溶解在轻汽油中形成混合油→ 然后对混合油进行加热,除去轻汽油,制成半成品油 → 菜籽毛油化学高温精炼脱胶、脱色、脱臭(用15波美度的碱液提炼;脱色用膨润白土,并适当加入活性炭) → 最后制成食用油
  浸出油工艺从半成品油到毛油精炼,整个过程都在使用化学剂,有的提炼过程中甚至使用硫酸,所以浸出食用油中会残留化学物质,用最先进的浸出油设备也会有微量化学残留。浸出油还残留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B1的毒性极强,其毒性为人们熟知的剧毒药KCN的10倍,为砒霜的68倍。黄曲霉毒素B1是目前已知的致癌性最强的生物代谢产物。毒性主要损害肝脏,可引起急性肝炎。黄曲霉毒素还有明显的慢性毒性与致癌性,持续摄入可引起肝肿大、肝细胞重度脂肪病变并发生肝硬化。
  物理压榨油工艺不使用化学剂,无化学残留,不破坏亚油酸等不饱和脂肪酸和维生素E等营养成分,产油率低,就拿油菜籽说只有33%,所以成本高;而化学浸出油工艺使用六号轻汽油、碱液、膨润白土等化学剂,有微量化学残留,可致癌,破坏不饱和脂肪酸和维生素E、铁、锌等营养成分,产油率高(油菜籽可达40%),成本低。
  看过两种工艺的介绍后,你就会知道如何选择食用油了,你还会购买外资品牌(如金龙鱼、香满园、胡姬花)的浸出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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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压榨法和浸出法工艺的是是非非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大豆油、花生油等食用油开始执行新的国家标准,对食用油外包装也进行了新规定,要求明确标出加工工艺、原料的原产地等。这一举措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让大家能够明白放心的买油吃油了,是件好事。但是,非专业人士的普通消费者面对“压榨”和“浸出”等专业工艺名称也会一头雾水,这些专业名词到底意味着什么?仅从字面理解对吗?
  
  为此,我国著名的食用油专家、原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专家组组长丁福祺先生为我们讲述了食用油包装上标示的“压榨”油和“浸出”油的问题,也澄清了人们普遍对这两种油存在着误解。
  
  食用植物油的制取一般有两种方法:压榨法和浸出法。压榨法是用物理压榨方式,从油料中榨油的方法。浸出法是用化工原理,用食用级溶剂从油料中抽提出油脂的一种方法,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先进的生产工艺。
  
  压榨油和浸出油都须经过化学精炼才能成为可食用的成品油。只经过压榨或浸出这第一步加工工艺得到的油叫毛油,毛油是不能吃的。压榨油和浸出油在生产过程中都须通过碱炼、脱色、脱臭等化工过程进行精炼,去除油脂中的杂质,才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成为可食用的成品油。
  
  食用油国家标准是国家各部门协力,经过大量动物试验、医学临床研究,共同制定出来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不管是用哪种工艺生产的,都是可以放心食用的。认为用浸出法生产的油不如压榨法的纯,这种看法是极不确切的。衡量食用成品油品质的根据不是制油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而是国家为各类食用油制定的指标体系。国家标准的严格性、科学性保证了食用成品油的安全性。
  
  1.食用植物油的制取工艺
  
  我国和国际上一样,食用植物油的制取一般有两种方法:压榨法和浸出法。压榨法是用物理压榨方式,从油料中榨油的方法。它渊源于传统作坊的制油方法,现今的压榨法是工业化的作业。浸出法是用化工原理,用食用级溶剂从油料中抽提出油脂的一种方法。从世界食用油脂制取工艺的发展历史来看,浸出制油工艺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先进的生产工艺。浸出法首先在发达国家得到应用和发展。近年来,我国油脂科技工作者对国外先进技术进行引进、消化、吸收,浸出法制油技术在我国的油脂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浸出工艺在药品和其它食品的生产领域也有较广泛的使用。
  
  对上述两种制油方法,生产企业按不同需要选用,用其所长,互作补充,往往在同一个企业内采用压榨和浸出两种方法。例如,在生产风味油脂,如浓香花生油、芝麻油等时,为了保留油脂一定的浓香味,就得采取压榨法(通过压榨前的高温蒸炒才能出香味),而不采取浸出法。但压榨后的“油饼”内存留着的油脂,还得用浸出法充分地抽提出来,再加工成成品油。再如,一些专门从事大批量非风味油生产的大型企业,它可以只用浸出法,也可以在用浸出法之前,先有个“预榨”过程,即用压榨法从大量油料中榨出一部分油脂,再用浸出法从“油饼”中抽提出其余的油脂。这样两种方法的互补,既充分利用了“来之不易”的原料,又减少了溶剂的用量。
  
  除了上述两大生产工艺之外,在小批量风味油生产中,还有“水代法”、“水溶法”等工艺。
  
  2.从毛油到成品油
  
  不管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制取的油脂,都还不能吃,它被称作毛油。毛油中含有种种杂质,包括原料中的,榨取或浸出过程中产生的。有些杂质对人体极为有害(如棉籽油中的棉酚)。毛油经过进一步加工(即精炼),去除杂质,成为可以食用的成品油。从毛油到成品油的加工过程,一般指脱胶、中和、脱色、蒸馏脱臭。也就是说,压榨和浸出只解决制取毛油,而使毛油变成成品油,都必须经过一个化工过程的精炼。
  
  3.成品油品质的衡量
  
  关于食用成品油的质量,国家制定有一系列指标,称国家标准。各类油脂都有相应的标准,一般都包含了“色泽”、“气味”、“透明度”、“含皂量”、“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等项目的指标。其中“酸值”、“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为强制性指标。用国家标准检测,凡是达标的,就是可以食用的成品油。
  
  成品油按达标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四级最低)。如要得到成品油,如一级油(以前叫色拉油),不管是用压榨还是用浸出得到的毛油,都必须作到无色、无味、无臭,“溶剂残留量”的指标必须是“不得检出”。
  
  国家标准是由粮食、商业、卫生、医学、轻工、化工以及公安等部门协力,经过大量动物试验、医学临床研究,共同制定出来的。所以,能上市的成品油,不管是用哪种工艺生产的,都是可以放心食用的。认为用浸出法生产的油不如压榨法的纯,这种看法是极不确切的。衡量食用成品油品质的根据不是制油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而是国家为各类食用油制定的指标体系。国家标准的严格性、科学性保证了食用成品油的安全性。
  
  附:专家简历
  
  丁福祺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级),师从国际著名的油脂专家刘复光博士,我国自己培养的油脂专业第一个研究生。曾任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粮油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油脂》主编。国内贸易部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高级顾问、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名誉副会长、专家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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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10-03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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