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邮政率先于国内出台验货付款规则
2009年07月23日15:22 中国新闻网 童静宜
中新网杭州7月23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何耀琦)2008年,浙江省消保委受理邮政服务投诉激增,其中因“先付款后交货”的硬性规定而引发的投诉更是居高不下。而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邮政速递局获悉,该局已于日前正式公布代收货款邮件开箱验货规则。今后,浙江消费者接到邮政速递员送来的代收货款的特快邮件时,可以先开箱再付款。
记者了解到,中国邮政“代收货款业务”是指为各类邮购、电子商务、电视直销等企业提供的快速传递实物、代收货款,并代为统一结算的一种特殊业务。多年来,该业务一直执行“先付款后交货”的制度,消费者只有在交付了货款后,才能打开邮包查看自己购买的商品。而如果消费者付款之后发现有问题,邮递员常以“只负责投递”为由而不承担相关责任。消费者因此屡屡遭遇“邮购门”陷阱,社会反响强烈。
而根据刚刚公布的新规则,消费者如果购买了电视购物产品,邮政部门把代收货款的特快邮件送来时,可以先打开,确认货物后,再付钱。如果发现不是自己所要的,或者是跟原先电视上看到的不一样,消费者都可以选择退货。
记者获悉,从2009年7月初,浙江省邮政速递局就开始对该新规则进行试行。“从半个多月的试行情况来看,新规则还是很受消费者欢迎的。”浙江省邮政速递局市场部的缪建洪告诉记者,“允许开箱验货,虽然时间成本、人工成本要加大,但是我们的服务做到位了,消费者的权益有保障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据缪建洪透露,“代收货款”作为一项可持续性业务,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目前验货仅为查看和清点内件的外观和数量,不能试用或者进行产品功能型测试。同时对一些贵重物品和专业性用品,也缺少专门的验收条列,这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得到逐步完善。
另悉,在浙江公布的规则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将尽快在全国推广这一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