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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股灾:谁之过?谁能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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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3-29
     ◆华东师大李志林(忠言)博士

  上证综指5个月跌45.2%(6124-3357),2个月跌39.2%(5522-3357),次新大盘蓝筹股出现“破发”潮,市场陷于恐慌绝望式杀跌。面对如此股灾,管理层仍一声不吭,毫无稳定股市的切实举措,这是18年中国股市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也是世界股市所罕见的。
  
中国股灾,究竟谁之过?管理层难辞其咎。其一,这一两年违背科学发展观,盲目贪大求快,搞恶性扩容大跃进导致的恶果。正如1958年的大跃进导致随后经济三年大萧条、大困难一样,在2006年股市市值扩容150%基础上,2007年又扩容300%,使证券化率冲破了150%的国际警戒线,大大超过了美国、日本、欧洲的水准。工行、中石油一上市,就追求市值世界第一,过度开发,竭泽而渔,严重脱离了新兴的发展中国家股市的实际和资金供应量,终于遭到市场的报复,酿成现今的人为股灾。
其二,股改时,对极低成本的“小非”过于优惠,最终摧毁了整个市场的估值体系。如果说国有股因几十年对企业创立发展有功,并且不会轻易放弃控股权,向流通股东支付10送3对价尚可接受的话,那么股份制改造时以1元价格参股的法人股即“小非”,则完全应该按流通股东的高溢价按比例缩股,才能换取流通权。但它们也同样只支付10送3对价就可换取流通权,以致于1元成本的中信证券“小非”从100多元一路往下抛,1.45元成本的平安“小非”从70元一路往下抛,获取几十倍,上百倍的暴利,哪怕股指再低,它们也毫无顾忌地抛售,使市场尝到了持股成本极为悬殊的苦果。
此外,按股改规定,非流通股股东一年流通5%,第二年流通10%,第三年全流通。照理,“小非”也应遵守这一规定,但事实上,由于多数“小非”持股不足5%,就钻了空子,一次性抛完,并且众多不足5%的“小非”加在一起抛,冲击力大得惊人,不仅彻底摧毁了流通股的估值体系,也危害了尚未流通的“大非”即国有股的利益,更扰乱了投资者对股市的发展预期。这正是股改执行时的一大败笔,如今终于给市场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其三,新股发行制度向利益集团的倾斜,双重侵害流通股东利益,造成市场严重失血。相对而言,以前新股向二级市场配售是最合理、最公正的办法。但是股改后,却改为一级市场凭资金申购。一方面,使对二级市场作出巨大贡献的投资者包括基金、券商等与新股中签无缘;另一方面,一级市场囤积3万亿巨资的利益集团不仅在网上能大量中签,还享有网下30%的配售权。于是,新股上市首日无不高开高举,牟取无风险暴利,而二级市场投资者只能在高位买入,2007年上市的新股首日买进者现已全部深度套牢,使二级市场的有限资金一批又一批被场外机构蚕食,存量资金大量流失,加剧了股市供求失衡。
其四,新股高发行价和高增发价不仅是二级市场泡沫源,而且是导致现今“破发潮”的“元凶”。这些年,管理层为了让一批超大盘股多圈钱,放弃了原先新股发行价市盈率不得超过20倍市盈率的规定,改为市场化定价,并按市场价的九折来定增发价,以至于出现平安、中信银行以75倍市盈率发行,中国人寿和中国远洋以97.6倍和98.7倍市盈率发行的怪事。至于新股以三四十倍市盈率发行比比皆是,遂使二级市场五六十倍市盈率成为常态,大股东动辄提出几百亿、一千多亿的增发方案。说穿了,新股“破发”潮以及53只股票破增发价,是恶意圈钱惹的祸。
中国股灾怎么救?正如重症急症病人靠自身机理难以调节、康复,需要医生抢救一样,目前的股灾靠市场已经难以自救,唯管理层出重拳、组合拳才能救。
1、可以推股指期货,但这只能表明管理层的救市态度,减少振幅,暂时稳定股市,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股市的供求失衡和下跌趋势。
2、至少今年让股市休养生息,消化扩容大跃进的后果。消化大小非流通,除创业板外,停止新股扩容,停止再融资,对确实急需资金的公司,批准其发企业债券。
3、对尚未流通的“小非”,严格遵循股改规定,不论持股是否超过5%,均像“大非”一样,第一年只能抛5%,第二年只能抛10%,第三年才可全流通,以消除市场对“小非”的恐惧。
4、将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
5、组建不以盈利为目的平准基金入市,稳定股市,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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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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