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遭遇“造假犯罪”风波 公司董秘称不存在“内部人员犯罪的秘闻”
2003年4月1日
继3月29日TCL对外正式公布《关于对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所反映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后,昨天,北京媒体一篇名为“TCL通讯自查道出造假犯罪秘闻”的文章引起市场哗然,该文称,在TCL3月29日公布的整改公告中,TCL通讯无意中暴露出了虚增利润49522012元及内部人员犯罪的秘闻。TCL3月18日刚刚公布了每股业绩高达1.469元的年报,如果其业绩造假、高层犯罪,市场形象必然大受影响,甚至其“金边年报”的真实性也被打折扣。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刚上任不久的公司董秘肖晓平,他说TCL通讯不会做任何有针对性的澄清公告,“事实真相很清楚,不需要什么澄清”。这则带来“造假犯罪”罪名的公告简单披露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所反映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看起来很普通,又和股权变更的公告同时出现,所以几天前的发布并没有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据了解,今年年初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下发了《关于责成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针对TCL通讯2000年年报中的四大问题进行追查。一是2000年度会计报表出现虚增利润49522012元的重大会计差错。二是由于会计估计不当,导致2000年度利润核算不够稳健。三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对下属公司管理失控,财务会计信息传递不及时、不真实。四是会计基础薄弱,财务人员素质较差。显然,“造假犯罪风波”是无风不起浪。
做财务出身的肖晓平对记者解释说:“2000年报的确存在差错问题,这是由于会计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当等原因出现的偏差,属于会计处理问题,而且财务指标的追溯调整属于正常行为,由此得出业绩造假的结论,是非专业人士的错误推断。”至于内部人员犯罪的事情,肖晓平解释说,在去年TCL通讯进行过部门经理层的整改,针对费用超支等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进行了处罚,其中有一位涉及经济犯罪的人员,已经于去年年初交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内部人员犯罪的秘闻”。
尽管如此,公司的会计人员应是专业人员,而且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还有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公司很难对于在会计方面出现的如此重大问题无责任。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因为遭遇“造假犯罪风波”,投资者还是不自觉地会对TCL通讯的业绩真实性打上问号。刚刚出炉的每股1.469元的业绩,一出台就曾引起轰动。当时公司方面曾经明确表示,今年的业绩不存在任何水分,是真实的。但此番“造假犯罪”风波显然对TCL的形象大有损伤。
TCL近期风波频频
■2003年2月19日,卷入“换股”风波:传言由TCL集团向TCL通讯定向新发A股,使“TCL通讯”下市,TCL集团实现上市。TCL通讯发布澄清公告,坚决否认。
■2003年3月18日,公布2002年年报,每股收益1.469元,10派1.3元。由于派现太少,投资者感到失望,同时,二级市场上演“见光死”走势。
■2003年3月29日,公布有关2000年年报整改报告,随后,出现了“虚增利润49522012元及内部人员犯罪的秘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