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昨日(6月5日)发出通知,经大商所理事会通过,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进行了修改,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增加了市价指令、市价止损(盈)指令、限价止损(盈)指令等基本交易指令和套利交易指令。
据介绍,这次新增的交易指令有市价指令、市价止损(盈)指令、限价止损(盈)指令等基本交易指令和套利指令。其中,基本交易指令可以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两种指令属性。
交易所对指定合约提供套利交易指令,指令内各成分合约按规定比例同时成交。套利指令分为同品种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指令。同品种跨期套利交易指令为买入近月份合约、卖出同等数量远月份合约的指令,两个品种间套利交易指令为买入某品种某月份合约、卖出另一品种相同或不同月份合约的指令,压榨利润套利交易指令为卖大豆合约、买相同月份或不同月份豆粕和豆油合约的指令。套利交易指令只能为限价指令,并且不能附加任何指令属性。
指令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
| 交易方式(从买方角度)
| 报价方式
|
同品种跨期套利交易指令
| 买入近月份合约,卖出同等数量远月份合约。
| 买(卖)套利价格= 近月合约买(卖)申报价格–远月合约卖(买)申报价格 |
两个品种间套利交易指令
| 买入某品种某月份合约,卖出另一品种相同或不同月份合约。 | 买(卖)套利价格= 第一品种买(卖)申报价格-第二品种卖(买)申报价格 |
压榨利润套利交易指令
| 卖大豆合约、买相同月份或不同月份豆粕和豆油合约
| 买(卖)套利价格= 豆粕合约买(卖)申报价格+豆油合约买(卖)申报价格-大豆合约卖(买)申报价格 |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大商所此次交易细则新增多种交易指令,预示大连期货市场期货交易指令方式正在酝酿重大的变革。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健发展,市场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大量追求低风险和规模收益的机构投资者渐渐成为市场重要交易主体,对国际期货市场普遍使用的套利指令和止损指令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大商所细则的修改,为将来推出多种交易指令、特别是套利交易指令留下了空间,提供了法规依据,顺应了市场发展趋势,启用后必将大大推动期货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
辽宁中期分析师时岩认为,大商所在交易细则中新增多种交易指令,预示部分相关交易指令市场运用时机已经成熟,可以预见,新的指令启用后,将使期货市场交易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交易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
据大商所有关人士介绍,细则中新增加的交易指令交易所将适时分步启用,但市场人士估计其基本交易指令及跨期套利交易指令等待的时间不会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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