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
2013年股市及期货市场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
按照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2]116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场情况,现就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的安排公告如下:
元旦:1月1日(星期二)至1月3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1月4日(星期五)照常开市,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春节:2月9日(星期六)至2月15日(星期五)为节假日休市,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2月1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清明节: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4月7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劳动节: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1日(星期三)为节假日休市,5月2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端午节: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6月10日(星期一)至6月12日(星期三)为节假日休市,6月13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中秋节:9月19日(星期四)至9月21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9月22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9月2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国庆节: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10月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10月12日(星期六)、10月13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