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620阅读
  • 1回复

关于中国股市问题给人大财经委的几个意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智悟
 

发帖
137
金币
9178
威望
8
贡献值
0
开心币
1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3-08-25
作者:新马12http://www.pen123.net.cn 2003-8-25 11:56:38 士柏咨询网

关于中国股市问题给人大财经委的几个意见----(-新马)

------有一句成语,人人都懂它的意思,可是在实践中,却总是忘记它的危害;那就是“杀鸡取蛋”!----------

听说财经委为修改证券法正在征求意见,正好我对这个股市也早有话想说,一拍即合,言归主题,下面是我的意见简要,为什么只送简要?因为其中的道理点到自明,除非你们故意回避问题的实质。

1、首先要弄清楚中国股市的本质是一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特殊形态的股市,如果这个问题搞不清楚,最好的证券法也无济于事!这个本质就是毫无节制的圈钱机器,尽管我们的最初意图或许是好的,但发展到今天的实质就是如此,不承认这个是不行的,股市不死不活的现状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因为绝大多数投资者已经看清了这个事实,所以基本上都处于以退以守为主的位置上,操作也大多是场内资金自救减损,场外资金短线抢钱为主要手法,你们说这样的股市是正常的吗?这样的投资心态还会有多大出息吗?我请你们以这个事实为出发点,制定出严格防止圈钱的法规,如果你们修改的法规无法阻止穷凶极恶的圈钱行径,修改得最好也没有用,广大投资者不会再上当了。

2、中国股市的10年探索基本上是失败的。失败的起点是2001年国有股减持和海归派的“推倒重来论”。尽管后来政府再三挽救,但已经回天无力!为什么?因为一堵墙的根基一旦被外力动摇,在倒塌的半途是不可能扶起的!现在这堵墙已经倒塌,海归派的目的也已经达到----去掉这两年发的新股,真正的指数已经远在1000点以下,不少股已经莫名其妙的跌到历史最低点,大中小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已经十分巨大,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空前急速地蒸发!发财的只是与股市有关的腐败者和极少数投机潮水中的幸运儿。现在的股市只能说是一堆断垣残壁,然而也正这堆废墙,保住了国家和人民部分财富!

那么中国股市是不是可以不失败呢?本来是可以的!是的,中国股市确实存在着先天怪胎问题和后天腐败的严重问题,所以基础不是很牢固;但如果没有减持和推倒论的猛然冲击,我们完全可以用局部补救和轮换血液透析法加固发展这个股市。回顾这几年股市惊心动魄的下跌过程,我认为减持是自杀,推倒论是他杀!结果是股市倒塌了。我希望证券法的修改应该先承认这个事实,吸取血的惨痛教训,然后多考虑如何在这个断垣残壁的基础上重新建设中国股市。

3、为什么说减持是自杀?这个问题可写它几十万字论证,这里暂且只提几点众所周知的质疑。
a、中国股市从开始就是以流通股为市场供求平衡基础的,价格也由流通股的供求关系决定。非流通股减持上市,等于原来实际价值很低甚至是负值的根本卖不动的商品强行向高价值的买卖兴旺的商品索要价值、平摊价格;又好比原来只能容纳一千斤大米的市场突然砸进来一万斤大米,谁吃得消!
b、非流通股本来就在不合理地侵占流通股的利益----溢价发行圈了不少钱,上市又搭车抬高了身价,分红再以同股同权的理由用很低的价值分去流通股大部分的利润;如果再公开入市抢流通股的市场份额,流通股还有活路吗?
C、企业股绝大部分由固定资产和债务组成,当初主要是为国企解困融资才分少量股份上市流通的,在很多上市企业经营业绩每况愈下的情况下,再用非流通股上市圈钱,就好象用一钱不值的甚至作为沉重负担的包袱包装后强行推向市场,本来流通股已经有虚假泡沫,再压上更严重的泡沫包袱,这个股市不垮才怪。
d、流通股价格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有庞大的非流通股做企业保证金,使投资者感到安全---即使破产,非流通股也足以赔偿流通股损失。这是中国股市从娘胎带来的重要特征,也是股市前些年节节高的底气所在,抽掉了这个特点就抽掉了底气,股市自然要一泻千里。所以我说减持是自杀!

4、为什么说推倒论是他杀?理由很简单:联系当时将要进入WTO,股市与国际接轨,B股开放(让外资胜利大逃亡),股市整肃雷声大雨点小,QFLL出笼等等一系列现象,不能不让人有理由怀疑:推倒论是为外国大资本进入中国股市扫清道路!让外国大资本在中国投资者血肉横飞、伤痕累累的躯体上高歌猛进。中国股市的壳资源是世界独一无二的,可以预计,国际金融资本将在这片废墟上有条不紊地选择他们的猎物,用低得不能再低的价格收购有利可图的上市企业,或者制造新的泡沫奇迹,然后象东南亚、墨西哥、阿根廷那样釜底抽薪……,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和金钱,你就愿者上钩吧。那些外国大投机家也许在本国是守法的模范,但到了中国这块既大而无当又天真愚昧的乐土,就会凶相毕露!看看那些推倒论者上串下跳的表现与国际金融资本进入中国的时间步伐配合得是何等的密切啊,所以我呼吁,证券法要充分注意防止外国资本投机家和国内金融买办的谋杀!应该严格禁止有人利用所谓权威舆论发布不负责任的消息破坏金融投资安全环境。

5、尽管推倒论已经得逞,但场外大资本贪得无厌的本性决定它们还会利用一切机会、一切手段兴风作浪,做空残余股市,以便让它们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进入。今年初,大部分机构和股评分析以为大反转已经来临----国家支持、政策偏暖、货币坚挺、资金充裕、经济红火、一支独秀……,似乎没有理由不向上。结果基金大举进入,在转换投资概念的浪潮中推高大蓝筹股,落了个不上不下、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殊不知你有这个能力从大盘股上造成牛市吗?宝钢、中石化发行上市就是一个大圈钱的陷阱,股民还会上这个当?国外大资本更不会接这个棒!中国股市的容量就这么大,资金的承受力就这么大,尤其证监会居然还在这个废墟上继续源源不断的扩容圈钱,所以国家的GDP再好,投资者也无力担当了!正因为如此,所以国外大资本(通过国内投资买办)抓住我们继续自残、股民信心全无的大好时机,只用极小的代价就能做空---买进很少的股票,然后往下砸价!君不见几手股就能砸低几毛钱吗?无量下跌,进一步退三步,许多业绩比去年好的股莫名其妙地接力跳水,连创新低……。我前面讲过,中国股市尽管已经是断垣残墙了,但还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它里面有几千万中小投资者的多年血汗,有社保基金的救命钱,有圈了巨额社会资金的基金、券商、机构、企业的老本,所以请你们在修改时,无论如何要考虑如何有效地阻止国外大资本及其代理人继续逆中国经济形势而大肆做空砸股;要防止国家、社会、人民的财富继续蒸发缩水;特别要防止上市企业头头(崽卖爷田不心疼)借改制机会把非流通股或企业半卖半送给别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6、那么怎样重建中国健康股市呢?这里提几个不成熟的意见:
a、暂停或非常严格地控制新股发行及增股配股,减轻股市税收,一定要让股市休养生息,使之出现求略大于供的局面,产生赚钱效应,恢复市场信心和人气。要把扩容作为重要的市场调节手段,使股市保持在兴旺发达但又不失理性的状态中。
b、今后发行的新股不能再带有怪胎特征,不能再留下后遗症,要让改制成功的、经营情况较长期良好的、资产成分合理的、信誉度高的、分红公正合理又高于储蓄利息的企业上市。要打破排队依序上市惯例,实行竞争上市,谁优秀就谁先上。严禁搞关系开后门假包装上市,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市,并退赔投资者全部损失。
c、允许并鼓励在技术面和基本面等公开信息基础上的运用正当正常谋略的股市投机操作活动,严禁利用违法手段----如内部联手控制、信息不对称、泄密、制造虚假消息、隐瞒真相、企业自炒等手段牟取暴利。这个其实不难管理,某发达国家有一权贵仅仅因利好消息发表前买进了该股就受到法律的彻底追究处罚,我们应该同样可以做到。这样就能够造成一个既生动活泼又规范公平的股市了。
d、老股的国有股、法人股等遗留问题应该按承认现实的原则处理,保护流通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实在要减持,应该保证流通股东不受损失,送股、补贴、以买入价回购等等都是办法。我想在国家、企业已经大得利的情况下,让一点利给流通股东,是完全合理的。
e、目前非流通股分红不合理的状况要改变。因为这两种股的价值意义事实上不一样。非流通股作为固定资产、债务等要素不能在市场买卖过程中增值,相反只会在使用过程中贬值。譬如有家企业估产5亿股。其中3亿是银行贷款,一亿是法人投资,一亿是流通股。由于这些股大部分已经转为土地、厂房、机器等固定资产,所以只要不生产,不流通,在静态环境里只能贬值---损耗、支付利息和本金、保养等。那么在动态环境里是什么状况呢?中国的情况是,一、通过生产经营获取利润增值,二、通过流通股上市买卖增值。由于生产经营变数很大,弄不好还会亏损,所以流通股上市就成为许多企业的增值主要手段。请看:一亿元/股的流通股以五元溢价发行转眼变成五亿元,企业用四亿还清贷款和法人投资,净赚一亿现金和五亿不变资产,还有四亿非流通股的股权!等到以八元价上市,一亿元/股马上又变成八亿元,也就是说,这一棒的流通股东用八亿元现金购买了该企业实际只值一亿元的资产股权,按照同股同权的说法,企业的四亿非流通股值迅速膨胀到32亿,加上一亿现金和五亿不变资产,企业实际只用了一亿资产就置换到38亿资产,再加上流通股东手上的八亿,这个企业名义上就拥有了46亿的资产!
在这个资本增值的大戏法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货真价实地投资八亿元现金的流通股东是增值的决定因素。流通股东不仅制造了几十亿的虚拟资本,而且还拥有了该企业的实际产权,但是在法定形式上,流通股东只拥有一亿股权!这就是中国企业为什么要拼命削尖脑袋钻进股市的全部秘密,也是中国股市绝大多数流通股东注定要亏损的真正原因。为了弥补流通股东的部分损失,建议这类企业的分红不能按股数分,应按实际投资金额分;或者非流通股按比例减额分红。
f、除非信息透明的经营亏损,企业应保证每年分红一至两次,并基本保证流通股东的收益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总之证券法要尽力改变中国股市投资者在企业赢利的情况下仍然亏损的怪现象,使投资者有利可图。
g、实行企业经营管理者家庭财产质押制度和家庭金融状况监管制度,一旦发现其因违法非法行为或经营不善致使企业损失,除在薪金待遇上处罚外,还应立即冻结家庭财产,进行相应的扣罚赔偿。各级经营管理者应以私产购进本企业相应数额的流通股,但一般不得自由买卖,调离时可将它过户给下任管理者。这样做可以使经营管理者的命运利益与企业的兴衰存亡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促使他们努力工作,尽力经营,搞好企业。

中国股市是全世界唯一的社会主义股市,它的出发点和功能作用、基本性质以及操作运转确实与国际资本主义的成熟股市截然不同,生搬硬套它们的东西是不行的!证券法只有认真地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使投资者感到有保障有实利,这样的市场才能生存发展,其他一切工作应当围绕这个第一位开展,因为只有这个市场健康生存发展,那么国家、企业的利益也就会随之而来。这既是中国股市的特点所决定,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性质所决定!我们迫切希冀证券法能依据这些特点和性质有所建树。(2003.8.8)

--------------------------------------------------------------
离线智悟

发帖
137
金币
9178
威望
8
贡献值
0
开心币
15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3-08-25
附文:
一、主 题:给周小川的一封信  
作者: 新马 发表时间:2001-11-19 9:38:18  

.尊敬的周小川主席:您好!
*************欣闻证监会为了搞好股市,正在广泛征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出于对中国股市的责任心,我想谈几点看法。我相信,这些意见代表了相当多数中小投资者的心声。因时间和网版有限,这里只能提纲式的直抒己见了。

******1、中国经济高层人士不负责任和政出多门、变化无常的决策和言论已经对股市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政府的威望和信誉正在降低,严重打击了股民投资信心。因此,请高管层以后在这些问题上要慎重再慎重,千万不要信口开河,上面蹬蹬脚,下面就会地动山摇,中国已经不能再折腾了!毕竟股市牵连着2-3亿人民的血汗钱。

******2、海龟派认为中国股市一塌糊涂,要推倒重来的论调是错误的,是形左实右的。他们不顾中国股市形成的历史状况和特点,嫁祸于民,让中小投资者承担所谓整治的恶果。客观上为大资本和外资以后进入股市制造优越条件。这从根本上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也不符合“三个代表”的基本精神及“稳定第一”的原则。透过现象看本质,市场和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极大。现在为什么连特大利好都难以激活市场人气?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股民头上悬着海龟派的杀手锏,随时都可能砸下来,杀你个血肉横飞。这样的危市谁敢进?政府如果真要救市,应该消除海龟派“推倒重来”的影响,用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视听,逐步恢复市场信心。

****** 3、抓整治、挤泡沫不能一蜂窝搞运动,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要考虑产生违规和泡沫的前因后果,政府要勇于承认并承担政策性后果和责任。在发展股市过程中,出现差错是正常的,但老犯同样的差错就反常了,尤其不能把纠错的板子打在无辜的中小投资者身上。譬如,我国的股市泡沫主要是由国家、法人等非流通股形成的,这些股原来有不少属于不良资产,在帮助国企解困的目标下上市融资。国家作为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身份入市,从一开始就得益非浅;用不良资产既融到了股民的现金,又掌握了企业绝大部分股份,加上不断增发配股,股本股值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国家对企业的经营质量和泡沫的产生负有不可脱卸的责任。现在出了问题,怎么可以把苦果推给中小投资者呢?股市向好时,这个资金那个资金都可以进市,政策也有所松动;一旦走熊,查禁违规资金就大动干戈,落井下石、推波助澜,恨不得一砸到底。其实种种资金入市,通常情况下上头还是知道的,当时为什么不严查?查一笔退一笔,也不至于动摇大局,问题在于那时需要大资金来托市,搞红股市,同时让资金各尽所能地去赚取日益增加的中小散户的钱。还有公司弄虚作假等问题,你们用公开谴责、批评、罚款等手段,貌似威严,然而究竟有多大效果呢?雷声大雨点小,打草惊蛇,始作俑者早已金蝉脱壳、逃之夭夭,。其实,弄虚作假后面大多数有一本腐败账,罚了公家款,肥了私人腰,真正倒霉的是中小散户和企业工人。所以整治股市,一定要注意策略方法,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和工人的利益,要把矛头对准极少数腐败违规的责任人-―――让他们为自己的卑劣行为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要罚得他们个人倾家荡产!这样的整治才真正有效果。否则,非但劳而无功,而且只会伤及无辜,搞乱股市。所以,整治股市,首先要全盘统筹考虑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实问题,要尽量在不影响股市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循序而进。再说,现在这种做法,不仅破坏股市大局,而且往往还严重影响有关企业正常运作,造成经营或资金危机,或者使原本有可能摆脱困境的企业面临破产,苦了基层工人!

*******4、国有股法人股减持,一要借鉴吸取先进发达国家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二要考虑减持的合理合法性。因为中国的股市是史无前例的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具有特殊形态的股市。打个比方,公有股是企业的航船、压仓物和稳定器,流通股是货物,经营、生产者是船长船员,公有股的代表者是事实或名义上的船主。这个比方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国股市的个性本质特点。股票作为金融商品,只有流通中的供求关系才能决定其价值盈亏。供不应求就升值,供大于求则贬值。因此中国股票既然具有商品的共性,它的价格变化也只能由流通股来决定,而且也只能反映流通股的价格。中国股市股票的个性共性相结合形成了十分独特的市场格局及游戏规则。现在搞减持流通,就好比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强方在比赛中间突然单方面修改规则,致使弱方一败涂地,纷纷溃逃。这在道理法理上都说不通!

******周主席,上述4点粗浅意见,每一条都可以作一篇大文章,因篇幅关系,这里不能展开谈了。老百姓说话直来直去,或有不妥,敬请指教为感。******顺致敬礼!(因我的E----MAIL发不出去,请华泰网管或网友帮我向证监会发出此信。) ----------------------------------------------------------------------
发言人:神火柴    发表时间:2001-11-19 10:30:45.45

内 容: 掷地有声!!!

--------------------

回应者: 天意流水 发表日期:2002-2-3 19:43:59

好!精彩!过瘾!爽!

--------------------------------------------------------------------
二、主 题:关于股市的一封公开信  

内 容: 下面这封信是我在2001年初写给CCTV《证券之夜》的。在那场论战中,中国经济学界一些头面人物都出来了。可惜隔靴搔痒,解决不了问题。为此,我在信中谈了看法。现在,我把该信摘要公开发表,以期抛砖引玉,与股民朋友一起来探索中国股市健康发展之路。前几天,四川电视台“谈股论经”节目中有位特约主持人认为,中国股市最大的问题是腐败。对此,我深有同感。借这个机会,我对这位主持人表示崇高的敬意!谢谢他敢于说真话、实话。朋友们,股市要健康,一靠政府、法规监管,二要靠股民自己奋斗,起来与一切侵害股民正当权益的不法行为作坚决不懈的斗争! 否则,遵纪守法的股市良民(特别是中小散户)永远只能做股市腐败者刀砧板上的鱼肉。

《证券之夜》节目主持人: 你们好!
……我认为,《证券之夜》办得比较平庸,对股市的影响力也不太大,尚不及有些省台股评节目的收视率。……二是空谈太多。有一著名经济学家在节目中对股市现状发表了很多议论,当主持人问他是否炒股?他答不。试问,不尝李子,安知酸甜苦辣?同时,这也说明,中国股市不规范的程度到了何等地步,连堂堂大经济学家都不敢去碰它。当然,不规范也有“好处”,好浑水摸鱼,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就看谁有本事,谁有背景。

我以为,证券节目,应该直面针砭中国股市弊端;应该把中国证券会的主要决策者推到第一线;应该为股市的透明、公正、科学、健康摇旗呐喊。郑百文事件,反映了中国股市存在的某种欺骗性。其实,象郑百文这样的企业,在股市里大有其在。对此,负主要责任的应该是证券会。它是中国政府派驻在证券市场的决策管理者,股市出现违规欺骗,证券会首先是失察,当绝大多数中小股民的血汗钱付诸东流时,他们应该如何向社会谢罪?!

……中国股市,大部分中小投资者是亏本的,赚钱的是大炒家、大资本投机家-----人为的炒上炒下、倒进倒出,以吸引大量中小股民入市上套。中国老百姓很好说话,亏它几百几千几万,只会自认运气不好,至多以后不炒就是。好在中国人多,自有后来人上当受骗,一茬又一茬,于是,庄家大发其财,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大发其财,股票权势者大发其财………。

据说,大人物手中的股票是不会贬值的,象吴文英这样的高官发股票财的,数不胜数,然而暴露出来的有几个?很多公司上市前到北京大肆活动,削尖脑袋钻门路,业绩不好照样上市。幕后交易谁知道?!转眼功夫,亿万债务变成股票,财富象吹气球一样膨胀。然而,有几个象模象样去搞好经营,有几个是全心全意对投资者负责?反正,不行就ST,再不行就PT,再再不行就宣布破产,一切皆万事大吉。发了横财的头头脑脑们金蝉脱壳,喜滋滋的大把点钞票。倒霉的中小股民面对“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几个大字,欲哭无泪,望洋兴叹。中国的股市啊,真叫人看不懂了!

………国家设立证券会,是为了代表人民利益管理股市。股市中人民利益的最直接具体的体现者,就是广大中小股民和正当守法的机构投资者。证监会的主要功能是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当由于因证监会失察失职造成股民损失和股灾时,应当实行国家赔偿;相关责任人要给予严厉处罚(包括经济赔偿),证监会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财产应当作为抵押进入监管范围。凡以欺骗、恶意透支、造假等等不当违法手段造成股民损失,其财产要纳入赔偿金。不够赔偿作欠债处理,(破产亦可视为公司负责人对股东负有债务)。凡达到一定数额债务的责任人不能出境,并在法律监督下以工作劳动抵偿债务。只有采取这样釜底抽薪的严格法规,才能根本杜绝中国股市的违规犯法行为。

………中国股市必须尽快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切有关信息应强制限期报告,如股东情况数量变化、主力成本区、公司人事、资金运作流向、生产经营、市盈率等等,不能可报可不报,严禁虚假伪造,违者按诈骗、破坏金融秩序治罪,情节严重可处以极刑(因其危害比沈太福、邓斌非法集资更大,股市信用危机往往会影响国家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财富损失)。所有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应当对自己发布的消息负责,无论以什么方式,不能使用“力求准确,但不保证……”之类模棱两可、圆滑狡诈的表述。(虚假消息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在股市里,信息就是生命,资金流向全由信息导航,信息虚假、混乱、滞后、失灵,就会使股市丧失合理科学迅速地配置金融资源的基本功能,导致的恶果是十分严重的。

……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应尽快建立强制分红制度。上市公司每年必须分红至少一次。(创业风险型企业另当别论)。拿出利润的百分之多少分红要有个规定。对增发扩股、配股送股要非常谨慎、严格把关,制止滥发泡沫股票。真正健康的股市,是不应该有每到分红除权股价就大跌的怪现象的。否则,分红收入抵不上价跌损失,这算什么分红?股市的主要功能是融资投资,买卖股票主要是发生在上市企业与投资者之间一种契约化经济行为,我投资你回报是其中最起码的规则。企业只要有利润,就应该给投资者分红,不然就没有资格上市!其实,股民之间的股票买卖是上述行为的派生物、副产品。股价短期大起大落,一般不决定于业绩,而是庄家炒作所为。实行强制分红,可以有效监督企业业绩――搞得好不好?一看分配就知道!这样有利于资金健康理性的流动,向经营好、回报高的企业集中,降低股市恶性投机程度。另外,每股收益要有等级标准,小于银行利息不能算是好企业。分红和买卖股票的税收、佣金也值得推敲,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对大庄家和小股民实行相同标准是否合理?现在不少券商对大资金优惠,是不是有些媚大欺小?能不能实行大者多收、小者少收的税收级进制式的方法,这也符合共同富裕的原则。二、资本运作(企业经营)的利润是税后利润,那么,分红作为企业内部行为,应不应该再缴说呢?我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傻问题,是因为中小股民,特别是小股民的红利少得真是太可怜了,靠这点东西来回报投资者,股市能健康吗?不投机恶炒才怪呢!

……我认为,中国股市还应该实行退市企业回购股票制度,重点保护中小散户股民的利益。因为,一、人家买你的股票是在你有上市资格的时候买的,这是一种信用契约。你经营不好退市了,理应按信用对等原则退还投资。二、退市杀伤力的大小与该股贬值对投资者造成的危害程度成正比,散户的股金,绝大多数是多少年积累的血汗钱,几万元的损失,就有可能给家庭、个人带来灭顶之灾。一般情况下,中小散户是弱者,了解信息、业务技术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条件比较差,与机构、庄家不能比,自主失误责任也相应要小些。根据社会公理,应优先保护弱者。三、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市时,机构和战略投资者获利能力和程度远远超过中小散户。所以,退市时优先保护散户是合理的。为确保回购,企业发行的股票总价值不能超过其总资产。回购股票时,如资不抵债,造成退市的责任人应倾其私人财产作补偿。只有这样,上市企业的头头们才会竭诚才智、尽心尽力去搞好企业。

平心而论,现在上市公司头头脑脑们的个人收益还是比较高的,工作条件也不错。不要说他们,就是场外企业,“穷庙富方丈”的现象比比皆是。假如制造点不着边际的利好利空消息,一定程度上能影响股价;要是再和机构、庄家暗地里联手勾结,炒股的隐性收入就相当可观。(当然他们不会自己出面)。为制止资金外逃,防止上市企业空壳化,应严格检查所有外流资金的来龙去脉及其合理合法性。(中国公有制企业中有相当多的单位实质上是一把手、领导者所有制,不实行严格科学有效的资金流向检查制度,资金外逃将愈演愈烈。)只有把企业头头的私人经济利益向社会实行抵质押制度,才能彻底杜绝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现象;才能真正有效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和国家的利益。

一个科学、合理、公正、进步的股市,应当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放在第一位。投资的风险,应当蕴涵在企业的合法正当健康精明的经营之中,对于合乎情理的或经营者不可抗拒的风险,投资者是能理解的。但是,如果是经营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乱纪、弄虚作假、投机炒作、恶意圈钱透支等等形成的风险,决不能由投资者来承担。这就好比消费者买了经营者的假冒伪劣产品,理应由经营者赔偿全部损失。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从本质上应当保护好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尽管他们每个人的股权可能很小,但集中起来的股权可能就很大。他们面广量大,其投资的钱是长期劳动工作所得之积蓄,他们把这些来之不易的钱集中起来交给上市企业去经营发展,应当说是对国家经济建设的支持和贡献,理应得到合理回报。

由于中小散户的操作特点,他们不可能高效迅速有力地保护自己。因此,我国的股法要重点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证监会要成为他们的权益集中代表者。

……我们还应当尽快引进发达国家一些先进科学的股市法规,人家多少年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为什么不为我所用呢?

……我们还应当结合中国特色,尽快建立起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较之资本主义更加优越的证券市场。如果搞得好,可以使证券市场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高效率切入点,从投资角度充分发挥强大的金融杠杆作用,高屋建瓴把握住企业的健康发展,让社会所有制这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完善成长起来。当然,这样做肯定会影响到目前一些有权有势有钱者们既得利益,也必然会遭到这些人的反对。

我始终认为,一个人、一个地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要真正富强,应当把力气放在创造踏踏实实的财富上面。投机倒把、泡沫经济,本质上不过是把钱从一个口袋搬到另一个口袋,把大多数人的钱搬到少数人的口袋里而已。当社会风行赌徒式的投机游戏时,当极少数人可以一夜之间不劳而获地暴富成为人们追逐的时尚时,要建立真正健康的社会主义证券市场确实是关山重重、任重道远。

……可以预见,当中国股市真正走上社会主义本质之路时,那将是人类金融史上一次极具进步意义的革命! 半年股市风云,已经证实了上述信中的一些想法。现在,中国股市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如国有股减持的合理合法性?国民经济高增长率与上市公司的低回报率?全民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的异同及相关问题?挤泡沫挤水分究竟挤掉了谁的钱?

……我建议:证监会要设立股市安全检查防范系统,调查人员身份要保密(可不定期更换),经常进行突然抽查(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总之,监管要细、严、公、明,防止监管腐败、无效。投资者要尽快成立协会组织,以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股市税收要返回一部分用于股市保护事业。……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对7000万股民,你能小看吗?!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49 个阅览者 关闭本窗口

第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 kelianbaba(2003-08-25 11:09:49.0) 赞成:0票, 反对:0票


有理有据阐述很全面.以我看非流通度就让他烂在那里吧,如果非要流通,那么管理层应该给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否则不要在那瞎鼓捣,弄的人心惶惶.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